关于开展2017年延边州外商投资企业年度
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告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第130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精神,我州4月1日开始开展2017全州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年报),为确保今年联合年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联合年报时间
2017年4月1日-6月30日
二、联合年报范围
2017年1月1日前,在我州境内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三、年报方式
(一)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系统”(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将在经合(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
(二)2017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三)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四、年报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6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五、延边州外汇局存量权益登记要求
申报网站: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或百度搜索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公用的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网上申报年度企业存量权益(年检)信息时限为2017年1月1日-6月30日。登记的主体范围为2017年1月1日前在外汇局和银行已经办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未按时办理存量权益(年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六、联系方式
州经合局联系人:田升博
联系电话:2369011 13904460688
传真:2819925
电子邮箱:jinyinji2007@163.com。
州外汇局联系电话:2903270
延边州经济技术合作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