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图们市赴广东招商成果丰硕州经合局加大环渤海区域延龙图新区招商引资力度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投资说明会在宁波举行浓郁的风土人情便利的交通环境叠加的优惠政策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地理位置深厚的文化底蕴 延边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抢抓机遇组织相关县市经合局主动对接广东名企一季度延吉经济开局良好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推动示范区加快发展龙井市创优营商“软环境”打造服务新高地修正长白山大健康产业园落户延吉关于开展2017年延边州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2017延边州 “回归工程”动员会议珲春:为产品插上“互联网+”的翅膀砥砺奋进结硕果 浓墨重彩著华章州经合局驻长三角招商联络处拜访杭州、南京、上海企(事)业单位招大引强诚邀碧桂园集团参与延龙图新区建设精准对接华发实业推介延龙图新区旅游地产项目珲春市首家制鞋企业开工建设发展循环经济 加速绿色转型 珲春市建设国际再生资源产业群全国首个农村淘宝中心仓落户延边我州回访战略投资者务实延龙图新区招商工作我州以全国“两会”为契机开展延龙图新区招商活动赶潮踏浪铸新篇 ——珲春市吹响水利项目复工“集结号”扑下身子 真抓实干 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中国?和龙第九届长白山金达莱国际文化旅游节将于4月22日隆重开安图推进矿泉水产业园区提质升级珲春为小微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当好经济发展先行官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释放“龙头”效应 开启“快进”模式 延吉代表团赴广州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延吉打造投资兴业新洼地省州经合局联合为延龙图新区招商推 和龙边合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延边州经济技术合作局2015年预算延边州经合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2015年政府性基金延边州经合局预算表珲春市加速融入“一带一路”全力实施“借港出海”珲春农商行对俄业务实现三个“全国第一”延边州开发区“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绿色转型引领延边经济砥砺前行梦都美综合旅游度假村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商贸物流城”项目在废墟上崛起敦化市松江河金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珲春大桥项目进展顺利
综合性政策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综合性政策
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
作者:延边州经合局发布时间:2017-03-24 14:18:34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的要求,完善增值税制度,促进旅游业发展,决定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下称离境退税政策)。经商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离境口岸,是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二)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二、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三)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四)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三、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四、离境退税的具体流程。

 

(一)退税物品购买。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二)海关验核确认。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三)代理机构退税。无论是本地购物本地离境还是本地购物异地离境,离境退税均由设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并先行垫付退税资金。退税代理机构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

 

(四)税务部门结算。退税代理机构应定期向省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结算。省级税务部门对退税代理机构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向退税代理机构退付其垫付的增值税退税款,并将退付情况通报省级财政部门。

 

五、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六、省级税务部门会同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退税代理机构,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退税代理机构提供服务的水平。退税代理机构的具体条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制定。未选择退税代理机构的,由税务部门直接办理增值税退税。

 

七、符合条件的商店报经省级税务部门备案即可成为退税商店。退税商店的具体条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制定。

 

八、离境退税政策退税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制定,并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实施。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由海关总署公布实施。

 

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将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包括拟实施日期、离境口岸、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场所、退税手续费负担机制、退税商店选择情况和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情况等)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一)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提交实施方案,自行负担必要的费用支出,并为海关、税务监管提供相关条件;

 

(二)建立有效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会同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共同协调推进,确保本地区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商海关总署确定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联互通的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

 

(四)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离境旅客购物所退增值税款,由中央与实际办理退税地按现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共同负担。

 

十一、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地区的备案,并及时发布纳入离境退税政策范围的地区名单和实施日期。纳入离境退税政策范围的地区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落实,并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1月6日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 COPYRIGHT 2015 www.ht-wiremeshmachine.com
主办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经济技术合作局 吉ICP备15000699号 技术支持:延边信息港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 联系电话:0433-2369006;传真:0433-2369015;E-Mail:ybzjhj@126.com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IE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