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窗见景,青山环绕,这是我州生态环境的真实写照。
延边坐落在举世闻名的长白山北麓,素有“长白林海”之称,森林覆盖率超过80%,是吉林省乃至全国公认的“天然氧吧”和“生态后花园”。延边建设生态文明,不仅自身受益,而且对吉林东部的生态屏障保护作用巨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区建设,突出改善环境质量,打造蓝天、绿地、青山、碧水、城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推动延边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转型发展。
过去的五年,我州累计投资50余亿元,围绕水、大气、生态等环境要素,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地面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城市饮用水源的水质状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水环境质量方面,2012年以来,全州10条河流35个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到2016年水质优良率达71.4%,水质环境逐年好转。为保证水环境持续改善,我州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实施延吉市朝阳川镇污水处理厂、和龙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图们市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等共71个项目,完成嘎呀河干流延吉市河龙段共计72公里河道的综合治理工程。2013年以来,在原有30.5万吨的基础上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5万吨,全州目前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45.5万吨。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我州启动清洁空气行动,积极在减煤、降尘、治企、禁烧、控车等方面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2010年以来,全州共撤并淘汰10蒸吨以下锅炉568台,完成972家餐饮企业油气治理工作,完成163个加油站的油气治理工作。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全州应淘汰黄标车总数为8298辆,已经淘汰3029辆。加大秸秆综合治理力度,建有年可消耗秸秆35万吨的汪清生物质发电厂,全州8个县(市)都建成并运行空气自动监测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平衡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整体和局部、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和“为子孙后代长远发展负责”的担当精神,坚决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补齐生态文明短板。全面打好“水、气、土壤”三大战役,做好国家、省、州级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综合治理和恢复工作,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制度,不断推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和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延吉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14天以上(其他县市达到292天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县市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控制在2天以内(其他县市控制在4天以内),国家级生态州基本建成,生态延边建设成效明显。
——加强监督及执法力度。推行“立体监管”机制,重点督察环境执法的重点和盲点,通过正常巡查、抽查、突击检查重点排污企业等形式多样的环境执法检查,在全州上下形成“有影响、有震慑”的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同时,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防范机制、监督惩处机制,强化干部群众环保意识。
——压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我州将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环境执法手段,保质保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切实用制度保护好我州的绿水青山,营造人人关心生态、人人爱护生态的浓厚氛围。